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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台州市贯彻落实高水平建设“航运浙江”实施方案》出台

内河航运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,具有运能大、占地少、能耗低、污染小的优势。2025年4月,省政府《关于高水平建设“航运浙江”的实施意见》印发实施。为贯彻落实关于内河航运发展工作部署,台州市出台了《台州市贯彻落实高水平建设“航运浙江”实施方案》,推动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。

总体要求

围绕高能级开放强省、世界一流强港、高水平交通强省、“航运浙江”等重大战略,坚持海河联运、客货并举、港产融合,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,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。

核心要求

到2027年,台州市千吨级航道达50公里,建成旅游航道50公里,“舟游台州”交旅融合品牌初具雏形。

到2030年,台州市高水平建设“航运浙江”成效明显,形成“货运一轴多网,旅游一轴多点”的总体发展格局。

到2035年,基本建成人民满意、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。

重点任务—8方面16项具体措施 

干线航道扩能行动:完善内河航道布局规划;推动一批航道项目建设。

港产融合发展行动:加快港口物流枢纽建设;打造沿河临港产业带。

海河联运畅通行动:提升椒(灵)江海河联运能力;推动乐清湾遮蔽航区调整。

航运服务提升行动:发展航运服务产业;打造航运服务集聚点。

船舶迭代升级行动:加快船舶产业发展;研发海河直达特种船型;推动船舶绿色发展。

“舟游台州”品牌打造行动:打造“舟游台州”特色品牌;完善交旅融合发展机制保障;集成打造“舟游台州”系列产品。

绿色航运构筑行动:打造绿色廊道示范航线。

智慧安全赋能行动:强化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。

保障措施

市级有关部门(单位)及各县(市、区)政府高度重视高水平建设“航运浙江”工作,强化协作联动,加强水运规划与水利、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衔接,明确各个节点目标任务,加强工作进展督导,加大政策倾斜,在要素保障上予以支持。